《第三届中国彩灯创意设计作品大赛暨作品展》参赛作品评选工作于2015年8月27日在自贡市南湖体育中心艺术展厅举行。全体参评专家依据《第三届中国彩灯创意设计作品展评选办法》,本着公开,公平,公证的原则对参赛的368幅作品进行了认真的评选,共评选出入围作品120幅,获奖作品20幅。其中一等奖1幅、二等奖3幅、三等奖6幅、优秀奖10幅。
大赛评审委员会组成:
评审委员会主任:
自贡市文联前主席 刘蕰瑜
评审委员会副主任:
自贡市彩灯行业商会秘书长 刘成
自贡中国彩灯文化艺术创意中心主任 陈家鸣
评审委员会成员:
自贡市文广新局 王生力
自贡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徐祥麟
自贡市彩灯行业专家 周涛、雷振刚
大赛评审流程:
第一轮:通览全部稿件,形成一个初步的印象
第二轮:筛选入围参展作品
第三轮:在入围作品中评选获奖作品
在浏览过程中,专家评委在自己手中的表格中做相宜的评选意见,之后交由评选服务组唱票统计。 以统计结果为准确定奖励作品及等次。
评分标准:
总计得分
(一) | ( 二) | 总 分 | ||
艺术创意30 | 美术设计70 | |||
艺术构思20 | 艺术构图15 | 艺术表现35 | ||
评分情况
评分原则——公开 公平 公正 公信
1.艺术创意——意境的创新定位 30分
要求:意、趣、神、色
(1)、有创意 原创 10分
(2)、一般创意 原创 10分
(3)、重大创意 原创 10分
2.美术设计70分
(1)、【构思】20分
要求:构思要创造出主题意蕴及其表达方式
意蕴表达 10分 健康 1分 深邃2分 原创2分
表达方式 10分 适合 1分 新颖2分 独特2分
(2)、【构图】——元素的空间组织 15分
绘画时根据题材和主题思想的要求,把要表现的形象适当地组织起来,构成一个协调的完整的画面称为构图。
①、构图形式 5分
②、恰当 2分
③、新颖 3分
④、构图效果 10分
⑤、元素符号相宜 3分
⑥、空间关系正确 3分
⑦、视点中心突出 4分
(3)、【表现】——艺术表现技巧 35分
①、造型 8分: 造型准确、优美、特质;
②、色彩 8分: 符合基调、明快、美丽;
③、灯光 8分: 极具表现、适度、实用;
④、动作 8分: 动作合理、巧妙、自然;
⑤、声音 3分: 适合主题、清晰、悦耳;
第三届中国彩灯创意设计作品大赛 组委会
2015年8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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